先确定适用哪一条购房路径

MICI于2026年9月发布的政策说明,依据第17号法令,将新房首次销售与二手房分别列明:前者最低USD 300,000,后者最低USD 500,000。不能继续把所有房产统一宣传为“30万美元即可”。

具体房产是否属于首次销售、哪些付款计入合格投资,以及申请人或持有结构是否符合要求,应在签约和汇款前核对。已有投资或合同是否涉及过渡安排,也应按具体日期及适用规则另行判断。

同时核对房产与资金,而不只看报价

主管机关强调资金应由投资人拥有、来自境外且来源合法、流转可追溯。应将合同、银行汇款和收款记录、持有结构及最终受益人资料相互对应。

购房尽调还应核查产权、担保负担、房产价值证明、交付及违约条款。销售人员给出的总价和宣传资料不能替代投资认证及移民审理所需的证明。

投资维持与家庭居留怎样安排

主管机关说明,支持居留的投资应至少维持五年,并向MICI提交年度有效证明。拟出售、转让或调整资产前,应确认维持义务和相关手续已经满足,不能把“五年后”理解为无需核查即可自动退出。

主申请人与家属的证明文件、居留资格及入出境义务需分别安排。巴拿马居留与国籍、普通护照是不同事项;前往其他国家的签证或免签条件,应根据实际持用旅行证件及目的地现行规则单独核对。

把购房、投资认证和移民审理分开排期

办理安排通常包括房产及资格核查、资金准备与付款、投资认证、居留材料准备及移民申请。每一阶段都可能需要补充文件,不能只用移民审理阶段的期限概括全部办理时间。

主管机关说明的30个工作日,针对完整案卷被移民局正式接收后的移民审理。银行、交易、投资认证、后续制证和领取证件等事项,应另行列明预计时间和责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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