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区
美国
项目类型
雇主担保与工签
身份类型
职业移民永久居民
居住要求
按签证条件及身份维持要求居住、工作或经营
原文办理周期
雇主或资格申请、排期及签证/身份调整分阶段办理

项目介绍

项目概况

EB-1C用于合资格跨国企业调派高管或经理取得永久居民。美国雇主、企业关联关系和本人真实管理职责均须证明。

项目一览

身份路径
职业移民永久居民
申请基础
在适用的前3年期间,至少有1年在境外合资格关联企业担任经理或高管。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 在适用的前3年期间,至少有1年在境外合资格关联企业担任经理或高管。
  • 美国申请雇主已实际经营至少1年,与境外企业有认可关联关系。
  • 美国职位须符合经理或高管定义;持L-1不是必备条件,也不保证EB-1C获批。

子女与家庭安排

家庭成员适用条件
子女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按适用职业移民类别作为衍生申请人。接近或超过21岁时,须分别计算《儿童身份保护法》(CSPA)年龄及满足法定办理期限,不能只看实际周岁。

政策核对:2026年10月25日。官方家属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1. 核查类别资格及雇主或自我申请依据。
  2. 完成适用劳工认证及移民申请。
  3. 按签证名额与优先日办理领馆移民签证或合资格境内身份调整。

办理周期

雇主招聘及PERM(如适用)、USCIS申请审理、签证排期、领馆或身份调整分别计算。I-140获批不等于绿卡获批;按出生地、类别及优先日核查当月签证公告。

内容核验:2026-10-25

官方来源与依据

  1. 美国国务院:职业移民类别
  2. 美国国务院:签证排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