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同时或随后递交

8 CFR 245.2(a)(2)允许符合条件的职业移民申请同时递交移民申请与身份调整申请,或在I‑140已受理后按规定递交I‑485。因此,“EB‑1A申请过程中不能调整身份”的一概表述不准确。

有排期名额也不代表人人都能递交

还须核对人在境内、入境及身份记录、工作授权记录与其他适格条件。涉及身份中断、未经授权工作或法定例外的,应逐项判断;不能只看I‑140是否批准或某张排期表是否开放。递交时要核对USCIS当月允许使用的排期表。

递交I‑485不等于已经获得绿卡

最终批准仍取决于基础I‑140、可用签证名额及其他审批条件。人在境外的申请人通常走移民签证程序,不能直接以境外状态递交美国境内I‑485。工作许可也需要单独核对,不能仅凭I‑485收据就开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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