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信托的实际管理

CRA主要按信托实际中央管理与控制所在地判断居民地:谁真正决定投资、分配和重要事项,比注册文件、名义受托人地址更重要。

若称阿省信托,关键决策却由其他省或外国委托人作出,税务结论可能变化。留在信托内的应税所得与有效分配给受益人的所得,也需分别计算。

加拿大居民参与境外信托,还可能涉及专门视同居民规则;不能靠离岸名称保证脱离加拿大税。

死亡视同处置与受益人收款

加拿大一般对死亡时持有的资本财产按市价视同处置,在最后一份个人报税中核算资本利得;没有实际卖出股票或房产,也可能产生税款。

合条件转给加拿大居民配偶或相关配偶信托等可能递延;主要居所、注册账户及保险各有规则。合资格寿险死亡给付,不能与普通投资账户或年金合并判断。

讨论“下一代完全无税”时,应同时看逝者最后一份申报、遗产管理期间所得及受益人所在国规则。

加拿大寿险的豁免资格与提款

合资格exempt life insurance policy一般不按第12.2条逐年对内部累积征税;因被保险人身故支付的合资格寿险给付,通常不作为保单处置收益计税。

生前退保、部分提款、某些保单贷款或转移,则可能按第148条产生超过调整后成本基础的保单所得。保单ACB也不一定等于已缴保费。

须先拿到实际保单及exempt资格确认;不能仅凭“万能寿险”“投资型”名称保证加拿大或美国、中国都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