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7号令与49号令,分别处于什么状态?

837号令是《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于10月22日公布第49号令《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明确12月1日施行,并届时废止原第11号令。网上9月征求意见阶段的说明,已不能代表最终文本的公布状态。

12月1日起,核准、备案和报告怎样区分?

按49号令,敏感类项目适用核准;投资主体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适用备案;通过所控制境外主体开展的非敏感类再投资等,适用规定的信息报告安排。居民个人直接开展的非敏感类项目,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实际须同时核实项目定义、例外、主管部门、申请材料及系统要求。

企业拿到一个ODI文件,就能直接汇款吗?

不能这样概括。发改、商务、银行办理跨境资金登记与汇兑、税务及行业监管,是可能相互关联但不同的环节。须按具体项目核对适用手续、文件有效期和资金用途,不能把“ODI证书”当作覆盖所有事项的单一许可证。49号令不意味着商务部门的全部规则同时失效。

所有海外证券、保单和已有境外资产,都要按同一流程备案吗?

不能一概而论。49号令对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互联互通等境外金融市场投资设有专门范围与例外;控制权、持股及具体交易结构可能影响判断。不得凭“金额小”“钱已在境外”或“产品叫保险”直接下结论,也不能把各种海外资产统一套用一个备案表。

现在应做哪些准备?

整理投资主体及实际控制关系、境外持有链条、资金来源和用途、交易文件、项目所在地与行业,并向有关部门及经办银行核对当前适用程序。发改委答记者问说明将配套完善格式文本和网络系统;办理时应使用正式发布并适用于当时日期的要求。纳税和外汇义务须另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