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7号令是否已经生效?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37号)已于2026年7月1日施行,适用主体包括境内企业、其他组织和居民个人。依法需要核准、备案、信息报告或跨境资金登记的,应按适用规定办理;港澳台及境外再投资亦有对应条款。

49号令还只是征求意见稿吗?

不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于10月22日公布2026年第49号令《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原第11号令届时废止。截至10月24日,它已公布但尚未施行。不能继续只引用9月征求意见进展,也不能把尚未生效的个人办理安排写成已经全面开放。

对外投资手续与纳税义务

完成投资手续不自动解决个人所得税;完成纳税也不自动解决投资、外汇或银行真实性审查。个人是否中国税收居民、境外收入归属、所得性质、税基及境外税收抵免,须依相应税法判断。

837号令不是保单或所有境外资产逐年按统一比例征税的依据;离岸信托须另看2026年第21号公告等规则。境外投资、税收居民和CRS报告各有适用对象,不能凭一个“居民”称谓认定三者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