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 境外收入汇入的个人豁免

个人居民测试常见门槛为一年至少 182 天,另有连续期间及其他法定路径。居民个人从境外取得并汇入马来西亚的合资格收入,现行豁免可至 2036-12-31;马来西亚合伙业务收入不直接套用这一普遍规则。

一般须符合在来源地受税条件;税局对因来源地税制、不达起征点或税收优惠等未实际缴税的情形设有解释。普通个人豁免不能机械套用“来源国最高税率至少 15%”的公司/合伙分红测试。

在马来西亚实际提供服务,客户或付款银行在境外,仍可能是马来西亚来源收入;签证或 MM2H 本身不创造全面免税。

马来西亚个人股息税

从 YA2025 起,个人取得适用范围内的马来西亚股息,年度超过 100,000 林吉特的有关应课税股息部分,适用 2% 股息税;实际计算要核对法定扣除、分摊及明确豁免的股息类别。

这是个人收款方层面的税,不能与公司派息时有无代扣、公司本身所得税或境外股息豁免混为一谈。居民公司与个人的处理也不同;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收入仍可适用另一套豁免。

马来西亚个人股息税应单独核算,不能直接套用香港或新加坡的股东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