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个人零所得税与税务居民
阿联酋一般不征个人工资所得税;个人投资收入及以私人身份取得的房地产投资收入通常不进入自然人企业税范围。自然人在当地开展业务,年营业额超过 100 万迪拉姆时,可能进入企业税制度。
当地自然人税务居民可依主要居所和利益中心、连续 12 个月内至少 183 天,或符合身份及住所/工作条件的至少 90 天等法定路径判断。居留签证、黄金签证与税务居民证明各有用途。
阿联酋税务居民证明不能自动终止中国、美国或其他国家税籍;税收协定资格亦须按具体协定另查。
阿联酋普通公司税与最低补足税
联邦企业税适用于 2023-06-01 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普通应税企业按应税所得首 375,000 迪拉姆 0%,其上部分 9%;税务登记、申报和账务义务不能仅凭最终税额为零而忽略。
合资格自由区企业适用独立的 0% 合资格收入/9% 非合资格收入规则。大型跨国集团另从 2025 年起可能受 15% 国内最低补足税约束,主要门槛为前四年中至少两年集团收入达 7.5 亿欧元。
先判断合资格及微量规则。普通公司 375,000 免税段,不能直接套到仍保有 QFZP 身份的应税非合资格收入;个人分红与公司利润也须分开。
自由区合资格收入与微量标准
QFZP 要有足够当地实质、合资格收入、转让定价合规及经审计报表,并且未选择普通税制。与非自由区客户交易,通常须属于列明的合资格活动;普通咨询、软件开发或 SaaS 并不会因客户在海外就自动合格。
非合资格收入须符合微量标准:通常不超过总收入的 5% 与 500 万迪拉姆两者较低值,按收入而非利润计算,并有特定收入排除口径。违规可能使当期及随后四个税期失去 QFZP 资格。
货物分销还要检查指定区域及客户转售等要求;现行活动清单应使用 2025 年第 229 号决定,不只看旧 2023 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