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TI税率、扣除与外国税抵免
自2025年12月31日后开始的适用纳税年度,GILTI改为NCTI并取消QBAI回报扣除。一般美国C Corp的§250扣除为40%,21%×60%=12.6%;§960(d)相关视同已付税按90%计算。
在税基一致、扣除及抵免限额无额外影响的模型中,12.6%÷90%=14%,为外国有效税覆盖美国这一层税的近似点。高税例外/排除则要求适用收入实际有效税率严格高于18.9%,并满足选择、分组等要求。
这些不是个人直接持有CFC都能自动使用的税率;NCTI也并非仅凭“低税国家”标签才计入。外国有效税率不能直接等于当地名义税率。
香港利润100的公司层示例
假定美国C Corp全资持有香港CFC,税前利润100、合资格香港税16.5、税基一致且无其他限制。Subpart F:净计入83.5+§78 gross-up 16.5=100;美国税21,抵16.5后补4.5,公司层合计21。
NCTI:净tested income 83.5+gross-up 16.5=100;40%扣除后美国税12.6。相关外国税的90%=14.85,但FTC只能在限额内抵税,因此美国本例剩余税为0,公司层合计16.5。
该算例未算州税、个人最终分红、费用/亏损分配、FTC篮子或§250限额。香港两级利得税、豁免等会改变实际税率;不能把14.85全当现金退税。
个人作出962选择后的分配
个人美国股东可按年度作§962选择,对相关CFC计入模拟公司税率、§960间接抵免;符合规定时NCTI可用§250扣除。它不把个人或外国公司法律上变成美国C Corp,也不是给个人全部收入统一降税。
未来实际分配时,§962(d)通常对超过相关已缴美国税的分配再计入个人所得。应把当年纳税、外国税抵免、未来股息性质/税率、NIIT与州税全周期比较。
§962本人不能当然享受实际美国公司的§245A分红扣除。未选择时,个人通常不能直接拿CFC已付企业税作§960间接抵免。
CFC计入与NIIT确认时间
按通常默认规则,Subpart F/NCTI当期计入与NIIT确认时间可能不同:相关已税利润以后实际分配时,可能才进入NIIT。若对该CFC作§1.1411-10(g)选择,通常把相关年度计入同步纳入NIIT,并相应避免以后同一分配重复纳入。
该选择与§962是两项不同选择;要分别核对持股、选择年份、PTEP及NIIT专用basis记录。个人MAGI门槛和净投资所得计算仍适用。
不能在所有Subpart F/NCTI示意税率后机械加3.8%;做了§962也不会自动等于做了NIIT同步选择。
底层资产出售与CFC股权出售
BVI/CFC收到股息或卖出证券的净收益,常先进入FPHCI/Subpart F;美国个人的计入一般不是直接把公司那笔长期收益按20%计税。
个人卖BVI股份时,若满足§1248持股及过去五年CFC条件,出售利得可能在依法归属该股票的E&P范围内改按股息;剩余部分再按一般资本利得规则处理。E&P是美国税法口径,不等于资产市值、账面未分配利润或全部历史增值。
§1248一般回看至少10%投票权及有关期间,且PTEP等存在排除。不能把全部出售差价、全部历史E&P都机械转成股息。